104年11月 陳○正-勞保失能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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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類型:
勞保失能案件。

發生時地:
104年11月 台中市大里區。

面談過程:
陳小姐任職於某汽車修配廠,在公出拿取汽車零件時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導致顏面受傷留下傷疤。向勞保局申請職業傷病失能給付時,勞保局核發之失能給付保險金金額不正確,但陳小姐並未發現。某次本公司業務人員在開發業務時剛好與陳小姐聊到此事,向陳小姐索取勞保局核定之公文來看時發現這個錯誤,故告知陳小姐這個案件我們可以協助他向勞保局爭取正確之給付金額,而且因為他的案件處理上相當簡單,本公司不收取服務費用,陳小姐決定將此案件交由本公司協助處理。

委任關鍵:
1.我方當事人未發現勞保局核定之職業傷病失能給付金額錯誤。
2.本公司業務人員發現給付金額錯誤並允諾協助。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向勞保局提出異議,勞保局撤銷原核定,並補發職業傷病失能給付金184,800元。

案件資料:
勞保原核定通知書





勞保補發差額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