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8月 鄭○松-勞保失能爭議審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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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類型:
勞保失能案件。

發生時地:
105年8月 台中市豐原區。

事情經過:
鄭先生於民國105年8月份在工作場所跌倒而致腰椎間盤破裂神經壓迫,術後傷口感染脊椎膿、右垂足,經治療後向勞工保險局提出勞保失能給付申請,經勞保局核付失能給付標準表第2-5項第13等級,鄭先生不服,再出據相關病歷及檢查報告再送勞保局審查,勞保局仍以失能等級未提高拒絕給付,本公司業務人員在開發時得知鄭先生的狀況,建議當事人來公司諮詢是否有機會可以幫忙協助處理。

委任關鍵:
勞保局不予給付,當事人不知如何再爭取權益,故委託佑安代理。

處理結果:
協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資料並向勞保局提出爭議審議,勞保局撤回原核定,改為再補發330職業傷害失能給付新台幣241,626元(平均日投保薪資732.2*330日)。

案件資料:
勞保局給付函︰認定第13等級,給付90日。


勞保核定不予給付函︰


勞動部爭議審定書︰勞保局自行撤銷原處分,改核補發330日失能給付。